通常來講,可轉債強贖公告發布後,債轉股增加股票供給,短期內正股會承受壹定程度的拋壓,股價或許會受到壹些抑制,但總體影響有限。從長期看,公司因此增厚了凈資產,減免了未來的財務費用支出,壓降了資產負債率,只要有業績支撐,這點短期影響無足輕重,不必過慮。不管拋不拋,轉債壹張不會少,肯定要轉股,強贖肯定虧大了。
拓展:“中鼎轉 2”回售價格為:100.548 元/張(含息稅)
根據相關稅收法律和法規的有關規定,①對於持有“中鼎轉 2”的個人投資者和證券投資基金債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稅由證券公司等兌付派發機構按 20%的稅率代扣代繳,公司不代扣代繳所得稅,回售實際所得為 100.438 元/張;②對於持有“中鼎轉 2”的合格境外投資者(QFII 和 RQFII),根據《關於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企業所得稅、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 2018[108]號)規定,免征所得稅,回售實際所得為 100.548 元/張;③對於持有“中鼎轉 2”的其他債券持有者應自行繳納所得稅,公司不代扣代繳所得稅,回售實際所得為100.548 元/張,自行繳納債券利息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