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資格
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或者具有會計及相關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的中國公民,可以申請參加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具有會計或相關專業高級技術職稱的人員,可免考部分科目。
註冊條件
(壹)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申請參加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專業階段考試: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或具有會計或相關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二)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報名參加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綜合階段考試: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取得財政部註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以下簡稱財政部考委)頒發的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書,並在有效期內。
(三)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
1.被吊銷註冊會計師證書,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註冊之日止未逾5年;
2.上壹年度參加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的,因違規被暫停資格,處理期限未滿的。[1]
豁免條件
具有會計或相關專業高級技術職稱的人員(含學校、科研單位具有會計或相關專業副教授、副研究員職稱的人員)可申請免試1專業科目專業階段考試。
免試年度是申請人提出申請的年度,申請人應當在本年度考試開始前提出免試申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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