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為個人補繳的基礎上,個人要承擔補繳的責任才能享受社保待遇,所以企業或個人只要按照當年的標註補繳即可。
關於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有關規定如下,根據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未繳納,未足額繳納,未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可以要求單位繳納。此外,還需要承擔的賠償責任包括,1.賠償勞動者少得或未得的失業保險金損失。2.承擔應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職工生育保險待遇。3.承擔與工傷保險費有關的罰款,滯納金等費用。4.承擔與基本養老保險有關的罰款等費用。6.賠償勞動者造成的其他費用損失。用人單位未為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的,勞動者要求賠償損失的,可以直接申請勞動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