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計算可分配利潤,將本年凈利潤(或虧損)與年初未分配利潤(或虧損)合並計算可分配利潤。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潤為負(即虧損),則不能進行後續分配;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潤為正(即本年累計利潤),則進行後續分配。
2.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在年初無累計虧損的前提下,按照稅後凈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達到註冊資本的50%時,可以不再提取。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積金用於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或者轉增資本。但增資後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積金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25%。
3.提取任何盈余公積金。盈余公積金的提取標準由股東大會決定。必要時,經股東大會同意,也可用於分配。
4.向股東(投資者)支付股息(分配利潤)。企業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潤可並入當年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