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規定,公安機關在刑事偵查過程中,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可以查詢、凍結犯罪嫌疑人的存款。
如果確認被凍結的存款屬於詐騙所得的贓款,公安機關可以按照規定提取贓款,退還被害人。但具體返還贓款的時間要由公安機關根據案件辦理情況決定。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壹般情況下,如果已經確認屬於贓款贓物,並且已經提取,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返還被害人。
刑法
第六十四條犯罪物品的處理對犯罪分子非法取得的所有財產,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和用於犯罪的個人物品,應當予以沒收。罰沒財物和罰款壹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或者自行處理。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二百三十壹條公安機關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規定查詢、凍結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和其他財產,並可以要求有關單位和個人予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