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聽著:
1,能聽懂普通話。
2.能夠安靜專心的聽大人和同齡人說話。
二、理解:
1,能理解常用名詞,動詞,人稱代詞,量詞。
2、能理解大人的要求,並按要求行事。
3、能理解短篇故事的情節和兒歌的內容。
三、表達方式:
1,逐漸把容易出錯,感覺難的音發出來。
2.能夠用普通話提出要求和願望,並回答簡單的問題。
3.願意用普通話與人交談,態度自然。
4、喜歡並能清晰背誦兒歌和講小故事。
小班兒童的語言特點:
隨著兒童發音器官的成熟、言語和聽覺系統的發育以及大腦功能的發展,兒童的發音能力迅速加強,3~4歲時發音發展到壹個大的飛躍期。
1.大部分3歲以上的孩子發聲母沒有困難,部分3歲以上的孩子發輔音有困難。詞匯方面,3~4歲也是詞匯快速發展的時期之壹,3 ~ 4歲實詞增長速度比4~5歲快;句子的復雜程度也在逐漸發展。到了3歲,孩子的詞匯量猛增,句子的修飾語明顯增多,有了壹定的語法規則。
2.簡單句在語言中仍占主導地位,復句與簡單句的發展是並行發展的。
3.在語言表達能力方面,3-4歲的孩子雖然已經能說出自己生活中的事情,但由於詞匯量不足,表達並不流暢,經常帶有壹些多余的口語詞,少數孩子甚至顯得口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