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式基金是指開放式基金。本基金無封閉期,投資者可隨時申購贖回。本基金實行T+1交易,交易日贖回。份額按贖回日收盤凈值計算,第二個交易日確認份額,份額確認後資金到賬。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政府債券、地方政府債券、金融債券、次級債券、央行票據、公司債券、企業債券、政府支持債券、政府支持機構債券、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含超短期融資券)、債券回購、貨幣市場工具和銀行存款(含協議存款、通知存款和定期存款)。本基金不直接投資於股票等權益類資產,但可以持有可轉債轉股形成的股票。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資產,本基金將於交易日起10個交易日內賣出。如果未來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允許本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後可將其納入投資範圍。本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本基金投資於債券資產的比例不低於基金資產的80%,本基金持有的現金或到期日在壹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於基金資產凈值的5%,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準備金、存款和應收認購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