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障投資人利益原則:即基金監管活動應當以保障投資人的利益為目的和宗旨。
2、適度監管原則:即政府監管不應直接幹預基金機構內部的經營管理。
3、高效監管原則:即基金監管活動應當以價值最大化的方式實現基金監管的根本目標。
4、依法監管原則:即基金監管部門必須樹立依法監管的觀念。
5、審慎監管原則:即基金監管機構應當盡可能地在金融機構完全虧損前采取有效的措施。
6、公平、公正、公開監管原則:即基金監管機構應當公平實施、公正監管、公開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