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參保人員需要先自己墊付醫療費用,出院後才可報銷醫療費。
1、醫療終結後6個月內參保人員攜帶住院材料、醫療機構等級材料前往烏魯木齊社會保險管理局醫療保險待遇支付部門申請醫療費用報銷。
2、參保人和申報人需承諾提交材料證實有效,已知道利用虛假材料騙取醫療保險基金,將終止醫療保險待遇享受並移交司法部門追究法律責任。並出具授權委托書,授權烏市社保局或其委托機構對就醫費用進行核查。
3、經審核資料及相關醫療費用.符合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的醫療費用按有關規定報銷,報銷金額按照參保人員申報的領取方式支付給本人。
若超過申報時限,無特殊原因的,將無法享受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