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屬於開放式基金的壹種特殊類型,它結合了封閉式基金和開放式基金的運作特點,投資者既可以向基金管理公司申購或贖回基金份額,同時,又可以像封閉式基金壹樣在二級市場上按市場價格買賣ETF份額。
3、ETF在二級市場交易時,買賣申報數量為100份或其整數倍,最低的資金門檻為100元左右,代銷網點的每個基金賬戶單筆申購最低金額為1000元。
4、ETF交易規則:
5、(1)基金上市首日的開盤參考價為前壹工作日基金份額凈值;
6、(2)基金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比例為10%,自上市首日起實行;
7、(3)基金買入申報數量為100份或者其整倍數,不足100份的部分可以賣出;
8、(4)基金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00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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