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社會保障監督體系是防止濫用權力的需要,如加強對社會保障基金的收支、營運和管理的監督,是實現社會保障基金依法籌集、專款專用、安全、保值和增值的重要保證。監督不是監督主體對監督客體有關行為的壹種直接的命令、指揮和安排。它不存在利用經濟手段引導監督客體的行為。良好的社會保障監督主要是借助內、外部約束力而產生效力,它為針對違規行為的行政處罰和法律制裁提供依據和證據,它是社會保障有序運行的無形的杠桿,是社會經濟健康發展中的鏈條。
1.社會成員的社會保障權益需要社會保障監督系統維護
社會保障是法定制度,是社會成員享有的法定權益,但在各項社會保障制,度的具體實施中,卻因各種因素的影響可能導致社會成員的權益受到損害。對此,需要有權威的、健全的社會保障監督系統,並通過監督、糾察,使社會成員的合法權益得到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