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銷比例及範圍如下:報銷比例如下:
1,門診報銷:
(1)村衛生室和村中心衛生室報銷60%,每次就診處方藥費用限額10元,衛生院醫生臨時補液處方藥費用限額50元。(2)在鎮衛生院就醫報銷40%,每次就診檢查費、手術費限額為50元,處方藥費限額為100元。
(3)二級醫院就醫報銷30%,每次檢查費、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200元。
(4)三級醫院就醫報銷20%,每次檢查費、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200元。
(5)中藥發票所附處方限定為1元。(6)鄉級合作醫療門診年補償限額為5000元。
2.住院報銷:鎮醫院報銷60%;二級醫院報銷40%;三級醫院報銷30%。
3、大病報銷:
(1)鎮風險基金補償:凡參加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住院患者,醫療費用壹次性或全年超過5000元的,應進行階段性補償,即5001-10000元補償65%,10001-18000元補償。
(2)鎮級合作醫療住院及尿毒癥門診血液透析、放化療年度補償限額為1.65,438+0.000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條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壹)應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
(三)應由公共衛生承擔的;
(4)出國就醫。依法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醫療費用。第三方無力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方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方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