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專項建設基金註入資本金,中央財政承擔90%的利息,地方承擔10%的利息(地方承擔的實際利息為1.2%)。
2、申報條件
國家發改委就2016年第二批(二季度)專項建設基金申報,明確了以下項目要求:
①符合5大類34個專項的申報範圍。
②項目前期工作充分、條件成熟。主要安排2016年三季度前可以新開工建設、能夠產生新拉動的項目,以及2014年以來開工、主要在2016年形成工作量的項目。
③優先考慮項目收益適中,回報率約為3-5%,回收期約為10-20年。不得安排沒有回報的公益性項目或者回報率較高的市場化項目。
④所有項目均應依法履行評估論證程序,涉及安全評估的項目必須進行安全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