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逐步執掌南豐集團的陳慧慧,遭親母楊福和入稟高院狀告,陳母指控長女在2003至2005年分配家產時,向陳廷驊作出失實陳述及施以不當影響,要求長女作出賠償及交代帳目。據香港文匯報報道,原告為南豐集團主席兼創辦人、“棉紗大王”陳廷驊(87歲)的妻子楊福和(譯音),被告則為2人所生的次女陳慧慧(51歲)。
入稟狀指出,陳慧慧於2003至2005年間,把父親陳廷驊的財產分配予母親、胞妹及她本人、以及處理母親和她自己的財產安排、信托成立等時,陳慧慧向父親作出失實陳述,並犯上錯誤、施加不當影響、違反合約及誠信,原告楊福和要求陳慧慧作出賠償、退還涉款及交出帳目。入稟狀僅得壹頁紙,未有交代細節及涉案金額。
遭母親狀告的陳慧慧,除擔任南豐董事長及董事總經理外,也身兼“陳廷驊基金會”主席及其母親信托基金“陳楊福和基金有限公司”的信托人,更加盟電視廣播有限公司(511)出任獨立非執董。此外,陳慧慧的名字也曾於2009年的龔如心千億爭產案中被提及,華懋慈善基金在庭上披露陳振聰的日記內曾有3次相約陳慧慧看風水。
陳慧慧女兒張添珞晚上透過公關公司發出聲明,感謝傳媒朋友在這個艱難的時期對他們的關心。她代表家人對此事深感遺憾。由於事件已經進入法律程序,不能作出評論,但重申事件屬於他們家庭的是私人事務,與集團業務運作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