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股權投資基金企業名稱核準為“xx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股權投資基金公司註冊實收資本或者實收資本不低於65,438+00萬元人民幣;
在自行募集和管理或者委托其他機構管理的產品中,投資於公開發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債券、基金份額以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證券及其衍生產品的規模在65,438.0億元人民幣以上;
有兩名合格的持牌負責人和壹名合規風險控制負責人;
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最近三年無違法行為記錄,在金融監管、工商、稅務等行政機關、商業銀行、自律管理等機構無不良信用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