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私募基金 - 外國人在上海領取失業救濟金的條件

外國人在上海領取失業救濟金的條件

在上海就業的外地人,符合在上海領取失業救濟金條件的,可以領取。《失業保險條例》第14條規定了領取失業救濟金的條件如下:

符合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壹)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第15條規定了停止領取失業救濟金的情況如下: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壹)再就業;

(二)應當征服服兵役的;

(三)已經移居國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五)被判處有期徒刑或勞動教養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符合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從失業保險基金領取失業保險金:

(壹)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繳納失業保險費滿壹年;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登記失業並有求職要求的。

技巧

以上回答僅針對目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請慎重參考!

如果妳對這個問題還有疑問,建議妳整理相關資料,與專業人士詳細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