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版本:HarmonyOS3.0.0
軟件版本:國家醫療保險服務平臺1.3.9
異地醫保開通結果可通過“醫療服務頁面”在全國醫保服務平臺開通。具體操作方法如下:
打開1,通過國家醫保服務平臺點擊服務。
打開國家醫保服務平臺,進入醫保電子憑證,然後點擊遠程醫療服務。
2、點擊記錄。
點擊服務頁面進行備案。
3.應用
點擊打開異地病歷申請。
法律依據第十壹條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數額,由用人單位按月向稅務征收機關申報,經稅務征收機關核定。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數額的,稅務征收機關暫按該單位上月繳納數額的110%確定應繳納數額;上月沒有繳納數額的,由稅務征收機關根據單位經濟狀況和職工人數確定繳納數量和數額。繳費單位完成申報手續並按規定金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後,稅務征收機關據實結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被保險人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醫療機構和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