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基金的設立和募集,國家有嚴格的規定,勞動者是否向公益基金捐助,是自主行為,公司不得強制扣款捐助。公司從勞動者工資中強行扣款捐助公益基金是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投訴,也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維權。
勞動部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克扣勞動者工資。有下列情況之壹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
(壹)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二)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三)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四)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