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業務活動有三種:壹是匯率監督與政策協調,基金組織協調政策的職能,通常通過以下途徑實現:(1)特別磋商,(2)基金組織理事會(即年會)。二是創造儲備資產,基金組織理事會1969年年會上正式決定創設SDRs,以補充國際儲備的不足,並於1970年開始分配。三是貸款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