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投協議到期;
(2)投資者提前終止(封閉式基金定投協議);
(3)因賬戶資金不足,連續三次扣款失敗。
本基金定投協議終止後,投資者可以重新簽訂本基金定投協議。
中國光大銀行定投業務是指投資者與中國光大銀行簽訂協議,委托中國光大銀行按照其約定的日期、約定的金額、指定的資金和約定的期限,定期為投資者認購資金的行為。光大銀行接受投資者委托後,按照協議要求,每月在約定日期發起約定的定額認購業務,從投資者銀行賬戶中扣劃相應的認購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