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旅遊基金支出範圍:
1.推廣費:
為開拓國內外旅遊市場而進行的宣傳促銷活動所發生的費用,包括國內宣傳促銷費、國外宣傳促銷費、國內外廣告促銷費、旅遊宣傳資料制作費、接待費等。
2、行業規劃和發展研究經費:
研究制定全國旅遊業發展規劃和長遠目標的費用。
3.項目開發補貼:
重點在中西部地區。包括旅遊景區基礎設施及配套設施開發補貼和旅遊資源規劃開發補貼。
4、旅遊補貼。
二、旅遊基金申請:
旅遊發展基金預算納入國家旅遊局部門預算統壹管理。國家旅遊局根據部門預算管理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編制旅遊發展基金年度預算。
旅遊項目開發支出由省級旅遊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根據項目實際需要向國家旅遊局和財政部報送。國家旅遊局匯總提出分配方案後,報財政部審批。地方政府在申請旅遊項目補貼時,應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