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住院夥食補助;
(3)統籌地區外就醫的交通、住宿費用;
(4)安裝和配置殘疾人輔助器具的費用;
(五)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並按月領取的生活不能自理的生活護理費;
(六)壹級至四級傷殘職工的壹次性傷殘津貼和月傷殘津貼;
(7)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時應享受的壹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人員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9)勞動能力鑒定費;
(10)工傷預防教育宣傳培訓費;
(11)法律法規規定的與工傷保險有關的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