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按照會計制度規定程序結轉就是了:
1、收支轉入“事業結余”,
2、結余轉入“結余分配”,
3、當年未分配結余全數轉入“事業基金——般基金”,支出大於收入只是影響累計事業基金減少。
1、期末,計算結余時,應將“財政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繳款”、“事業收入”、“其他收入”等科目余額轉入“事業結余”科目,借記“財政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繳款”、“事業收入”及“其他收入”科目,貸記“事業結余”科目;將“撥出經費”、“事業支出”、“上繳上級支出”、“銷售稅金(非經營業務)”、“對附屬單位補助”、“結轉自籌基建”等科目余額轉入本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撥出經費”、“事業支出”、“上繳上級支出”、“銷售稅金”、“對附屬單位補助”、“結轉自籌基建”等科目。
2、年終,應將當年事業結余和經營結余全數轉入本科目,借記“事業結余”、“經營結余”科目,貸記“結余分配”科目。
3、分配後,單位應將當年未分配結余,全數轉入“事業基金——般基金”科目,借記“結余分配”科目,貸記“事業基金——般基金”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