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目核算企業根據政府補助準則確認的應在以後期間計入當期損益的政府補助金額。企業在當期損益遞延稅款益中確認的政府補助,在“營業外收入”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遞延收益賬務會計分錄如下:
1、取得遞延收益時,
借:銀行存款
貸:遞延收益
2、在收益分攤時,
借:遞延收益
貸:營業外收入-政府補貼
擴展資料
遞延收益的主要賬務處理
1、企業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按應收或收到的金額,借記“其他應收款”、“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在相關的資產的使用壽命內分配遞延收益時,借記本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 、“管理費用”等科目。
2、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按應收或收到的金額,借記“其他應收款”、“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在以後期間確認相關費用時,按應予以補償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用於補償已發生的相關費用或損失的,借記本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管理費用”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