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分10檔繳費 年滿60歲可按月領,昨日,湖北省政府召開全省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試點工作部署會,明確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個人繳費標準分10個檔次,並實行屬地管理。個人繳費標準分10檔,根據《意見》,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主要由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構成。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居民,繳費標準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個檔次,各地政府可根據當地實際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繳費檔次,多繳多得。
法律依據:
《湖北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暫行辦法》
第二條 本省境內非城鎮戶口的農村公民, 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推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必須從實際出發,以保障農村老年人基本生活為目的堅持以農民自我保障為主、自助與互濟相結合、 社會保險與家庭保障相結合、畝願投保與積極引導相結合的原則。
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將推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作為壹項重要職責,納入當地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 切實加強領導, 各級民政部是本行政區域農村(含鄉鎮企業,下同)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主骨部門。各級人民政府的有關部門, 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協同民政部門做好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