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的意思是指按城市總體規劃要求,為籌集城市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建設資金所收取的費用,它按建設項目的建築面積計征,其專項用於城市基礎設施和城市公用設施建設。
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屬政府性基金,納入財政預算,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是對政府建設城市道路、橋涵、公***交通設施、城市園林景觀、政府辦學校、地下排汙管網、環衛等城市基礎設施配套和建設費用的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