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投資資金:包括中央預算內投資和中央財政專項資金,主要用於支持各級政府對基礎設施建設、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環境保護、教育、醫療衛生等領域的投資。
2.財政轉移支付:包括中央和省級政府向地方政府轉移資金,支持地方政府在教育、醫療、扶貧、社會保障等領域的支出。
3.項目補助資金:中央財政將對壹些重點項目給予專項資金支持,如農村危房改造、城市改造、旅遊開發等。
4.獎勵資金:中央財政將對壹些表現突出的地方政府或單位進行獎勵,如生態文明建設、科技創新、扶貧開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