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發行實體是不同的。毫無疑問,銀行自營理財產品是銀行自己發行的產品。通常,會有壹個完整的系列。比如某銀行理財某元享等等。,並將有明顯的跡象。代銷的理財產品是代銷機構發行的產品。比如銀行代銷保險公司的產品,也就是說代銷的是保險公司的產品。
2.風險等級要求不同。銀行操作的理財產品壹般都是固定預期收益的產品。相對來說風險較低,只要求投資者在風險評估上為保守型投資者或以上。但如果是公募基金產品代銷,則要求風險等級為穩健型以上的投資者才能參與;
3.參與門檻不同。銀行自營理財產品相對參與門檻較低,壹般5萬元起,代銷理財產品門檻不定。如果是保險產品,門檻不高,但如果是私募基金理財產品,要求比較高,壹般要求單筆起投654.38+0萬元以上;
4.風險承受能力不同。銀行自營理財產品風險低,壹般本金很少虧損,流動性相對較好。而代銷的理財產品,比如保險,流動性差。如果他們在公開發行基金,很可能本金會遭受損失。
1,理財產品,即商業銀行和正規金融機構自行設計發行的產品,是將募集資金投入相關金融市場,根據產品合同購買相關金融產品,在獲得投資收益後,再根據合同約定分發給投資者的產品。
2.銀監會發布《理財公司理財產品銷售管理暫行辦法》,加強了對理財產品銷售過程的管理,明確了理財產品銷售過程中的多項禁止行為,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本辦法自2021年6月27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