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金合同生效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公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的業績;
2.基金合同生效超過65,438+0年不滿65,438+00年的,應當公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所有完整會計年度的業績。宣傳推廣材料在下半年刊登的,還應當刊登當年上半年的業績;
3.基金合同生效時間超過65,438+00年的,應當公布最近65,438+00個完整會計年度的業績;
4.在業績公布期內,基金合同中的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發生變化的,應當特別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