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的規定,公開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因違法違規、違反基金合同等導致基金財產或者基金份額持有人合法權益遭受損失的,,並應承擔賠償責任,他們可以優先使用風險準備金進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