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第壹個人民公社?創刊於6月65438+7月1 . 0958的《紅旗》雜誌第三期刊登了陳伯達撰寫的《嶄新的社會,嶄新的人》壹文,提出“要把合作社變成農業合作化和工業合作化並存的基層組織單位,實際上是農工結合的人民公社”。
人民公社是我國社會主義社會結構的基本單位,它集工農兵、商人、學生於壹體,也是社會主義組織的基本單位。中國的人民公社運動始於1958年夏天,在很短的時間內,中國農村實現了公社化。人民公社是黨的整風運動、社會主義建設總路線和1958年社會主義建設大躍進的產物。
擴展數據:
人民公社是社會主義國家過去的壹種社會制度,在中國大陸屬於壹種“政社合壹”的組織,分為“農村人民公社”和“城市人民公社”,以前者最為著名。農村人民公社屬於當時計劃經濟體制下,即農村計劃經濟時代的農村政治經濟體制的主要特征。
人民公社既是生產組織,也是基層政權,壹般存在於1958至1984。隨著市場經濟的建立,它解體了,完全被鄉或鎮所取代。
這壹時期(尤其是1978改革開放前),中國農村經濟和農民生活並沒有實質性的改善。人民公社也是“三面紅旗”之壹,另外兩面是“大躍進”和“總路線”。7月1958,1,紅旗首次提出“人民公社”的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