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促進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制定本法。國家加大對革命老區、少數民族地區和邊疆地區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支持力度。
按照增加總量、優化存量、提高效益的原則,國家構建了以高質量綠色發展為導向的新型農業補貼政策體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設立的相關專項資金和基金應當按照規定加強對鄉村振興的支持。
產業發展
國家完善農村集體產權制度,增強農村集體所有制經濟發展活力,促進集體資產保值增值,保障農民利益。
各級人民政府要堅持以農民為主體,依托農村優勢特色資源,支持和促進農村壹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推動建立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和經營體系,推進數字鄉村建設,培育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促進小農戶與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
國家采取措施,優化農業生產力布局,推進農業結構調整,發展優勢特色產業,保障糧食和重要農產品的有效供給和質量安全,推進品種培育、品質提升、品牌建設和標準化生產,推進農業對外開放,提高農業質量、效益和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