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購房的職工,購房人按照每平方米26元、每平方米26元的標準繳納公共維修基金。從2000年4月1日起,公共維修基金的繳納標準調整為:購房人按成本價基價的2%,多層住宅按銷售價的20%,高層住宅按銷售價的30%。
商品房公共維修基金由購房人在購房時繳納,占購房款的2%。
如果他不付房屋成交價的2%,妳以後還要補。算下來也不是個小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