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森林植被恢復費屬於政府基金,專款專用。
2.森林植被恢復費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受到財政、審計和上級林業主管部門的監督。
法律依據:財政部、國家林業局印發的《森林植被恢復費征收使用管理暫行辦法》
第二條 森林植被恢復費屬於政府性基金,納入財政預算管理,實行專款專用,年終結余結轉下年安排使用。
第三條 森林植被恢復費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應當接受財政、審計部門和上級林業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