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募基金產品成立的條件如下:
(1)有符合資本法和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規定的章程;
(2)註冊資本不低於壹億元人民幣,且必須為實繳貨幣資本;
(3)主要股東應當具有經營金融業務或者管理金融機構的良好業績、良好的財務狀況和社會信譽,資產規模達到國務院規定的標準,最近三年沒有違法記錄;
(4)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人員達到法定人數。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公開或者非公開募集資金設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為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進行證券投資活動,適用本法;本法未規定的,適用《中華人民***和國信托法》、《中華人民***和國證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第三條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義務,依照本法在基金合同中約定。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依照本法和基金合同的約定,履行受托職責。
通過公開募集方式設立的基金(以下簡稱公開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按其所持基金份額享受收益和承擔風險,通過非公開募集方式設立的基金(以下簡稱非公開募集基金)的收益分配和風險承擔由基金合同約定。
二、公募基金產品的分類是什麽
公募基金產品的分類如下:
1、貨幣型基金;
2、股票型基金;
3、混合型基金 ;
4、債券型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