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和《公募基金管理人監督管理辦法》,公募基金管理人可以設立子公司,從事資產管理業務。
這些子公司可以管理公募基金以外的資產,如企業年金、社保基金、保險資金等。同時,公募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也可以管理其他類型的基金,如私募基金、資管計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