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依法履行下列職責:(1)制定證券投資基金監督管理的規章制度,行使審批或者註冊權。(2)辦理基金備案。(三)監督管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等機構從事證券投資基金的活動,查處違法行為,並予以公告。(四)制定基金從業人員資格標準和行為規範,並監督實施。(五)監督檢查基金信息披露情況。(六)指導和監督基金業協會的活動。(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