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綜合補貼
(1)驗收範圍:
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學歷(或國外本科學歷);
或具有初級職稱(或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
或已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二級/技師(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二級/技師)。
(2)介紹時間:2022年10月1後(含當日)
(3)工作單位:嘉興用人單位(黨政機關、財政全額供養事業單位除外)
(4)處理條件
2、2022年65438+10月1日後(含當日)引進我市,引進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學士學位(或海外學士學位),或具有初級職稱(或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或已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二級/技師(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二級/技師);
3.申請綜合補貼時,與我市用人單位(政府全額供養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除外)簽訂勞動合同1年以上,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6個月且仍在本單位工作(在本單位工作以在本單位繳納社會養老保險費記錄為準);
4.經介紹,本人已在我市連續申報繳納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6個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第十二條。
國家鼓勵各類企業在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興辦產業或者擴大經營,增加就業。
國家鼓勵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和服務業,扶持中小企業,通過多種渠道和方式創造就業崗位。
國家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擴大就業,增加就業崗位。
第三十六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對職業中介機構提供公益性就業服務的,應當按照規定給予補貼。
國家鼓勵社會各界為公益性就業服務提供捐贈和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