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沒交,人死了怎麽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可以分為兩種情況:1,壹種是被保險人在達到領取養老金年齡前死亡。退休前死亡的,社保沒有相應的補償。只將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中的個人繳費部分及利息壹次性返還給繼承人,養老保險關系同時終止;去世前的醫藥費可以按規定報銷。攜帶當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證明和社保卡,到參保地社保局申請社保退款。2、是剛幾個月,還是在領取養老金前去世;也有被保險人移居國外停止參保的情況。退休後死亡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中的個人繳費及利息余額(減去過去已領取的部分)壹次性返還給繼承人,養老保險關系同時終止。可以申請喪葬費和撫恤金。不管妳是否自己支付了所有的費用。(個人繳費也是單位出,單位社保統籌。)退保只返還個人賬戶中的繳費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