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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分時電價政策

法理分析:湖北電網100 KVA及以上容量的工商業及其他用電(單制、兩部制)實行峰谷分時電價,但商用電和機關、部隊、學校、醫院、城市公共照明等非居民照明除外。

法律依據:根據《湖北省發展改革委關於湖北電網2020-2022年輸配電價和銷售價有關事項的通知》,合理調整不同時期的差價,明確峰谷分時電價適用範圍。

時間劃分:

峰谷分時電價分為:高峰期:20:00-22:00(***2小時);高峰時段:9:00-15:00(***6小時);平段:7:00-9:00,15:00-20:00,22:00-23:00(***8小時);非高峰時段:23:00-次日7:00(* * * 8小時)。

差價設置:

基本電價:湖北電網同期銷售電價表中所列電價,扣除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費後,作為峰谷分時電價計算的基本電價。

統壹電價=基本電價+政府性基金及附加;高峰電價=基本電價×180%+政府性基金及附加;高峰電價=基本電價×149%+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低價=基價×48%+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