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因病或非因工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傷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保障法》第五十六條依法享受撫恤。殘疾退伍軍人按照殘疾等級享受殘疾撫恤金,標準由國務院退役軍人工作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綜合考慮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居民消費價格水平、全國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工資水平、國家財政狀況等因素確定。傷殘撫恤金由縣級人民政府退役軍人主管部門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