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部分贖回:基金管理人可以把超過單位總份額10%的份額按照比例分配投資者的申請贖回數;投資者還沒有贖回的部分,在提交贖回申請的時候,需要作出取消贖回或者是延期贖回的明示。註冊登記中心壹般默認的方式是投資者取消贖回,如果選擇延期贖回的,就會自送賺到下壹個開發日繼續贖回,壹直到全部贖回為止。
2.全額贖回:基金管理人認為自己已經可以兌付投資者的贖回申請時,可以直接按照正常的贖回程序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