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市三級醫院城鄉居民醫保起付線由700元調整至800元,報補比70%;轉診轉院備案到省內市域外起付線 2000元,報補比65%;省外起付線2500元,報補比60%;
2.城鄉居民醫保在壹市三縣醫院分娩(含剖宮產)住院定額補助由800元調整至1000元;
3.城鄉居民醫保大病保險起付線10萬-20萬元段(含20萬元)報補比例由75%提高到80%;20萬元以上段報補比例由80%提高到85%,大病封頂線30萬元。
法律依據:《蚌埠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保障待遇實施辦法》 第二十七條 壹個保險年度內,參保人員負擔的合規醫藥費用累計超過大病保險起付線的部分,大病保險基金分費用段按比例報銷:
(壹)壹個保險年度計1次起付線,大病保險起付線為1.5萬元。
(二)大病保險起付線以上5萬元以內段(含5萬元),報銷比例60%;5—10萬元段(含10萬元),報銷比例65%;10—20萬元段(含20萬元),報銷比例80%;20萬元以上段,報銷比例85%。
(三)大病保險封頂線30萬元。
(四)大病保險報銷金額=(參保患者住院及特殊慢性病門診年度累計醫藥費用-負面清單費用-基本醫保已報銷金額-基本醫保起付線-大病保險起付線)×分段報銷比例。
同時,加大對特困人員、低保對象、貧困人口的傾斜支付,較普通參保居民大病保險起付線降低50%,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並取消封頂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