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私募基金 - 黨支書夥同他人侵吞國家財產造成重大損失的違紀行為應受什麽處分

黨支書夥同他人侵吞國家財產造成重大損失的違紀行為應受什麽處分

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受委托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財物,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貪汙黨費、社保基金和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防疫款物的,依照前述規定從重或者加重處分,直至開除黨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