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五十壹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構成詐騙罪。個人詐騙公私財物二千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騙取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屬於詐騙數額巨大。詐騙數額巨大是詐騙罪的重要組成部分,但不是唯壹情節。詐騙數額在654.38+萬元以上的,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也應當認定為“特別嚴重”:(654.38+0)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詐騙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二)累犯、逃犯犯罪危害嚴重的;(三)騙取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