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份額持有人享有下列權利:(1)分享基金財產收益。(2)參與分配清算後的剩余財產。(3)依法轉讓或者申請贖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額。(4)按照規定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5)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事項行使表決權。(6)查閱或復制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資料。(7)對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額發售機構損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依法提起訴訟。(8)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