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的具體職責如下:
1、擬訂全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起草全區民政工作的政策和規範性文件,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擬訂全區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和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依法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監督檢查。承擔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3、擬訂全區相關社會救助政策、標準,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4、擬訂全區城鄉基層群眾自治和社區治理辦法,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同到壹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