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國前老幹部喪葬費計算: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退休費+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兩倍=老幹部喪葬費。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因病或非因工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傷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