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對急需就醫的,每人救助標準不超過2萬元;
3.因新冠肺炎導致家庭人均收入低於我市低保標準,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家庭,可向民政部門申請社會救助。
4.民政部門可以對政府救助後仍有困難或不符合政府救助條件的邊緣困難人員進行救助,也可以通過“緊急救助”平臺,將困難人員的情況進行轉診,尋求相關部門的支持;
5.對於新冠肺炎低保、低收入家庭救助和貧困人口供養的家庭,如果家庭醫療費用超過2000元,可以申請臨時救助。
6.對於因探親、旅遊、工作等原因患上新冠肺炎的非本地活躍人口。,造成基本生活嚴重困難的,突發事件發生地街道(鄉鎮)或區民政部門將采取1措施給予臨時救助,救助對象無需提供居住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