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發行人原股東優先配售:本公告所公告的基準日(2022年2月23日T-1)發行人所有在冊股東。(2)網上發行:自然人、法人、證券投資基金、其他符合法律規定的投資者等。(國家法律法規禁止的除外)。(3)本次發行的聯席主承銷商自營賬戶不得參與本次申購。